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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行政受理中心获全国先进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荣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申请人总体满意率99.9%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泽议报道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荣获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该中心自今年2月被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授予“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以来获得的又一荣誉。

  受理中心自2006年4月3日正式对外运行以来,通过创新机制和规范管理,实现了行政审批工作“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收费、办事公开、运行透明、限时办结”的管理方式,建立了行政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职能三者分离,相互协调、监督、制约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实现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了公开、透明,阳光行政,申请人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9.9%。

  为规范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受理中心以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明确了43大项(细化为10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办须知》和形式审查要求,并建立了《申办须知》的起草、更新和维护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对行政受理工作实施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同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原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受理收费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整合,目前基本实现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受理中心始终将建立健全工作规范与制度作为首要任务,目前已制定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廉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等21项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保密责任书。

  受理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实现了“一窗式”受理模式,即每个窗口均可受理各类业务,并初步建立起了一支可以开展全业务受理的队伍,大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

  受理中心还注重以多种方式为申请人提供规范服务,该中心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暨《申办须知》和形式审查要求,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局网站上的受理中心网页、设在受理大厅的电子触摸屏、《申办须知》小册子等多种方式,了解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同时,受理中心还通过国家局外网同步实时公开受理、审批、制证和送达工作的进度信息。受理中心还定于每周二、四上午为行政相对人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并设有对外服务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以方便申请人咨询或反映相关问题。(《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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